李跃进等人争相向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们赠锦旗
本网记者(林松涛讯):5月11日,福建商人李跃进找到新闻媒体,希望媒体对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勇于亮剑的行动予以报道,以表达他及其他商人对公安机关无私无畏、铁腕除恶的深深敬意和感激之情。
李跃进说,2000年,他与另一些商人响应“长春(厦门)合作项目洽谈会”招商引资,到长春绿新大市场投资。随着“绿新大市场”土地的增值,引起了王某某等人为首的黑恶势力觊觎,他们伪造政府公文,伪造评估报告,伪造企业公章,将“绿新大市场”民营财产当国有资产重新出售,进而霸占市场,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,引发了李跃进等被抢夺合法财产后的长期举报、控告。
由于案情复杂,对方势力强大,该案一直没有进展。在这种多年积案的情况下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领导高度重视,排除干扰,从新的举报情况入手,深入细致地一步步调查,从而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王某某用私刻的公章,假的财产转让合同,将绿新大市场的大部分股权骗至自己名下,并于2019年10月份办理了绿新大市场土地使用证,涉嫌私刻公章罪和诈骗罪。
李跃进对记者说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得到新的证据线索后,冲破重重阻力,勇出重拳,对一起多年难啃的“硬骨头”积案,立案侦办并取得重大成效。
获知该案进展后,李跃进等多名受害群众拿着十几面锦旗,来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,争相向民警们致谢。
接到李跃进的爆料后,记者立即将此情况向报社领导作了汇报。报社编委会会议认为:为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结合公安工作实际,早在2015年12月29日,公安部就在其网站上发布《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》。意见指出,公安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、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、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,切实提高受案立案工作效能。
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能够遵照公安部报案必立,立案必查,查案必严的指示精神立案侦查,说明他们真正做到了“执法人性化,服务亲情化”,这样的事媒体不但要褒奖报道,而且还要持续关注、追踪。
5月12日上午记者了解到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确对李跃进等人的案子立案并展开调查,也收到了此案多名当事人送来的10多面锦旗。